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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解委員會

    資料來源:仁武區公所       
    高雄市仁武區第4屆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名冊
    職稱 姓名 性別 備註
    主席 唐坤鋒 男 新任
    委員 吳玉美 女 連任
    委員 胡昆龍 男 新任
    委員 林志隆 男 連任
    委員 蔡順福 男 連任
    委員 張國進 男 連任
    委員 陳劉珠好 女 連任
    委員 邱秋月 女 新任
    委員 呂金龍 男 新任
    委員 沈柏翰 男 新任
    委員 方文秀 女 新任

     

    調解會簡介
    本區調解會係由區內具法律知識,素孚信望的地方公正人士所組成,為區民排難解紛,避免訟爭,如有紛爭,請多加利用。

    調解範圍

       ◆民事事件:債務糾紛、產權糾紛、房屋租賃、車禍損害賠償等有關民事事件。

       ◆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:妨害風化、傷害等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。

    但以下之民事事件不能要求調解

       ◆婚姻無效或撤銷、請求認領、協議離婚、收養等。

       ◆違背強制或禁止之規定,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事項。

       ◆假扣押、假處分、公示催告、宣告死亡、禁治產宣告、公證等。

       ◆關於租佃爭議事件。

       ◆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。

    聲請手續
    由當事人或代理人〈須檢附委任書〉向有管轄權之調解會以書面或言詞併同相關證件提出聲請。

    調解事件之管轄

       ◆兩造均在同一區居住者由該區調解會調解。

       ◆不在同一區者由對造住、居所、營業所、事務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調解會調解。

       ◆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調解會同意者得由該調解會調解,不受前二款限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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