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: 1、自然人:土地所有權人、承受人或其他權利關係人(包括華僑)。 2、法人:公法人(國家、地方自治團體、農田水利會)、農民團體、農企業機構、農業試驗研究機構。 3、公司法人得以土地所有權人身份申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