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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建課

    Q:那些農地可以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06-06-12 13:57

    :農業用地範圍包括: 
    1、耕地(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、一般農業區、山坡地保育區及森林區之農牧用地) 
    2、非都市土地之林業用地、養殖用地、水利用地、生態保護用地、國土保安用地、暫未編定用地土地及供農路使用之土地。 
    3、非都市土地各種分區之農牧用地。 
    4、都市計畫農業區、保護區內土地。 
    5、非都市土地國家公園區經認定之土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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